关于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的通知-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关于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的通知

编辑:财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24-08-30浏览次数:

下一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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