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7年度学院财务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现就2017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草案编制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将学院的一切收支纳入财务预算,并且优先保证基本支出。
二、预算草案编制项目责任落实到部门
按照学院各部门工作岗位职责,将相关预算项目编制责任落实到各部门综合管理部门,没有分解落实到综合部门的预算项目,由学院各部门直接将预算编制草案报送财务处。具体安排见附件1-4,编制报表时要详细填写申报“项目名称、项目金额、申请理由、测算依据及资金来源。
请各部门领导一定要认真严谨细致编制预算,2017年初未列入预算的支出经费,需经院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再进行调整或追加。
三、预算草案编制工作要求
1、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部门编报的预算、上报的基础数据要行之有据,实事求是。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相关工作。要尽可能将2017年度项目预算支出计划全部纳入学院财务预算管理范围之内,凡因部门工作疏忽未列入部门预算的,学院原则上不予安排。
2、希望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研究本部门2017支出预算,按时上报。对项目论证不充分,填报数据不准确,文字说明不详细的项目,学院不予安排。
3、请各部门必须在 2016年 9月20日前,将本部门2017年财务预算草案编制申请表报送到财务处;综合部门(如学院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装备处、基建处、总务处、外事处、宣传部、图书馆)上报时除报送附件1-4,同时需附各需求部门上报的预算表。
报送时间截止到9月20日,将电子版发至财务处张燕老师(QQ邮箱249053892)。
财务处
2016年9月6日